关于2008年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陕人发[2008]130号文件精神,现将08年我局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达到15年、13年、7年以上。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满3年,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优秀等次二次以上。
(四)取得国家组织的外语A级或符合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我省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为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4、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二)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4、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三)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2、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3、主持或为主完成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
4、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5、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6、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四)专著与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1、正式出版著作一部(专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且本人10万字以上)。
2、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刊物须具有ISSN或CN刊号)。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十五份。
2、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六份,主要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论文、著作原件,能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课题、项目及其它相关材料(任现职前的所有材料,不需提供)。
四、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8月10日前将所有证件、材料报人事教育科进行审核。
人事教育科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